1、不同種類牌號、不同生產廠家、新舊油應盡量避免混用。下列油品絕對禁止混用: (1)軍用特種油、專用油料不能與別的油品混用。 (2)有抗乳化性能要求的油品不得與無抗乳化要求的油品相混。 (3)抗氨汽輪機油不得與其他汽輪機油相混。 (4)含Zn抗磨液壓油不能與抗銀液壓油相混。 (5)潤滑油生產廠家介紹,齒輪油不能與蝸輪蝸杆油相混。 2、下列情況可以混用: (1)同一廠家同類質量基本相近產品。 (2)同一廠家同種不同牌號產品。 (3)不同類的油品,如果知道對混的兩組份均不含添加劑。 (4)不同類的油品經混用試驗無異常現象及明顯性能改變的。 3、內燃機油加入添加劑的種類較多數量較大,性能不一。不了解性能的油品的混用問題必須慎重。以免導致不良後果甚至設備潤滑事故。 http://www.enterprise-advocate.com/